基于“妥协-限权宪法-自由与繁荣”这一联想链条,一些研究者将辛亥革命中的南北妥协、清帝逊位视为一个包含发展出“限权宪法”潜能的政治妥协事件。这一联想机制基于一种良好愿望,但与辛亥革命的历史进程之间存在着极大的脱节。1911—1912年,英、法、美、德、日、俄六强在中国问题上达成的“大国协调”是塑造“大妥协”走向的关键性外因:列强拒绝给予深陷财政困境的清廷与南京临时政府任何一方贷款。强调只有一个更加稳定的、能够代表全中国的政府才能获得列强的财政支持,并支持袁世凯尽快获得实权。这一协调的制度基础是列强之间在辛亥革命前形成的条约网络与银行团机制。列强的“大国协调”加速了“大妥协”的达成,这一妥协对于多民族国家保持统一具有积极意义,但其中包含着的共和政治建设共识极其稀薄;同时,列强对袁世凯的支持不断拉大中国国内两大阵营的资源差距,加上国家机器的碎片化带来的困境,使得这场妥协极难产生一些当代论者所期待的“限权宪法”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