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漫长的中国古代社会,“礼、义、廉、耻”被称为“国之四维”,即国家的四个基本理念和基本准则,它是中华民族的一笔宝贵精神财富和治国范式。在依法治国的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既要积极借鉴“国之四维”的精华,又要融入法治的时代内涵,将“法”的核心范畴即“权利”与“义务”和“德”的核心范畴即“荣誉”与“耻辱”有机地组合起来,这就构成了新“国之四维”的基本理念和基本范式。新“国之四维”的确立,有助于“法”与“德”的各自界定及有机结合,有助于法制精神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确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