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承国学经典 弘扬传统文化
唐代“隶书”称谓论
2019-11-18  热度:558  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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隶书,在唐代主要有两种说法,其一,唐分或唐八分。明赵宦光《寒山帚谈》卷上云:"‘唐隶’视汉似古而体稍不雅,然法度实备,取裁可也。"其二,真书。唐代称"真书"为"隶书"。《唐之典》举唐代校书郎正字所掌字体有五:古文、大篆、小篆、八分、隶书。隶书为典籍、表奏、公私文疏所用,可见"隶书"即是"真书"。由此可以看出,唐代"隶书"在不同的书论中的名实是不尽相同的。于是给后人对古代文字的辨识、古代文字发展的探索,对某些古文物或古书真伪的判断,以及阅读和理解上也带来了诸多不便。我们要解决这一问题,就要多阅读书法理论知识并结合自己的实践经验来辅助理解,在阅读过程中结合作者的观点仔细分析,这样才能较为客观的认清在各种情况下隶书的名实问题。为了便于今人更好地阅读唐代书法文献,本文作者试图通过对孙过庭《书谱》、张怀瓘《书断》、蔡希综《法书论》来浅析唐代隶书的名实问题。


参考文献:苏杰. 唐代“隶书”称谓论[J]. 艺术百家,2012,28(S1):233-234+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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