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作为中国古代文人的一项基本技能,是建立在长期的实践基础上的。《周礼·保氏》:"养国子以道,乃教之六艺:一曰五礼,二曰六乐,三曰五射,四曰五御,五曰六书,六曰九数。"在古代,书法与射箭、驾驭一样,是一种实用技艺,是古代文化人在学习与日常生活中必须具备的基本技能。在中国古代文化中,书法被当作军政律令、书信往来、著书立说、契约盟誓等有关文字活动的应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