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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朝文化概述
2019-11-30  热度:611  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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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商朝(约公元前1600年-约公元前1046年),是中国历史上的第二个朝代,是中国第一个有直接的同时期的文字记载的王朝。商朝人口约500-700万,士兵约12至15万。

夏朝方国商国君主商汤率方国于鸣条之战灭夏后,以"商"为国号 ,在亳(今商丘)建立商朝。之后,商朝国都频繁迁移,至其后裔盘庚迁殷(今安阳)后国都才稳定下来,在殷建都达273年,因此商朝又被后世称为"殷"或"殷商"。

商朝经历了三个大的阶段。第一阶段是"先商";第二阶段是"早商";第三阶段是"晚商",前后相传17世31王,延续500余年。末代君主帝辛于牧野之战被周武王击败后自焚而亡。

殷墟的发掘,确证了中国商王朝的存在。商朝处于奴隶制鼎盛时期,奴隶主贵族是统治阶级,形成了庞大的官僚统治机构和军队。甲骨文和金文的记载是目前已经发现的中国最早的成系统的文字符号。在商朝时期,长江流域也平行存在发达的非中原文明。

哲学体系:

道德体系:

宗教:

据商代的甲骨资料来看,殷商时代的万物崇拜依旧盛行,信仰对象包含大自然的各方面,例如:河神、山神、日月星辰、地神等对象。但这些自然神只仍属于万物崇拜,变化有限,比较特殊的,是商人心中的"帝"信仰。

"帝"是商人心中的最大神,地位最高、权力最大,也是社会秩序的主宰。这种"一元"(帝)"多神"(自然神只)的信仰模式,与现实世界的"王权政治"相仿。简单来说,人世有君王统治百姓,在自然界有"帝"统治自然神只,但"帝"的能力和权威更凌驾世间君王之上,他是一切万物的主宰。

商人问卜的对象有三大类,即天神、地只、人鬼。在这三类之中,权威最大的即是"帝","帝"所具有的能力主要有三种,第一是对自然气候的控制,这些问卜主要是关系到农业生产的丰欠。第二是主宰人世间的祸福奖惩。第三是决定战争的胜负和政权的兴衰,由于商代仍属部族式的社会形态,仍需以战争手段征服诸边各部落,商王往往向"帝"问卜战争的胜败,看看"帝若",还是"帝不若"。由此来看,商人日常生活中,几乎莫不祷于"帝",在如此的宗教心理之下,也就不难理解,商人何以会有"好祀"、"重祀"之风了。

法律:

商朝的法制指导思想在夏朝奉"天"罚罪法制观的基础上有进一步发展,更加强调"神"尤其是祖先神的作用。在这种天命观的影响下,商人十分迷信鬼神。商王自称是上帝的儿子,即"下帝"也称天子。因此,执行占卜的神职人员--巫,史等,在商朝社会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

在王权神授观下,商朝的法律也都是一"天"与"神"的名义制定的。如"有夏多罪,天命殛之""尔尚辅予一人,致天之罚,予其大赉汝!尔无不信,朕不食语。尔不从誓言,予则孥汝,罔有攸赦。"以天的名义对夏进行讨伐。

《荀子·正名》中有"刑名从商",这一论断从一侧面反映出商朝法制应该比较成熟了。《左传·昭公六年》载"商有乱政,而作汤刑"与夏朝一样,它也是后继者为了纪念汤,而以汤来命名他们的法典。

除了《汤刑》外,还有《甘誓》《盘庚》《伊训》等篇章也都是商朝具有效力的法律文件。

土地:

商殷时期的每一个别的公社农民只有通过其所属的公社才能领得自己的份地。正因为份地所有权在法律上属于国王,所以每一个公社农民的剩余劳动也就属于这个最高统一体。

由于公社所有制一般分为"公田"和"私田",所以在这种公社中,公社农民的剩余劳动是以耕种"公田"的形式而出现的。《孟子·滕文公上》所说的"惟助为有公田"、"同养公田"的"公田",是由原始公社中的"共有地"演变而来,"同养公田"就是说公社的"公田"由公社农民来集体耕种。

赋税:

"公田"上的收获物就作为交给奴隶主贵族的一种赋税。这就是孟子所说的"殷人七十而助"的"助法"。这种助法,按照孟子的看法,就是画地面为井字形,分为九区;八区分配于八家之民,称曰"私田";其中之一区,八家合力耕作,谓之"公田"。

所以,孟子说:"助者,藉也"。中国古代文献中的"藉"字应作"耤",后来误作"籍"。"耤"即"借"字,"耤"(强迫)公社农民的力量来为自己耕种叫做"耤",字从"耒"即表示其与农事有关。所以赵岐《孟子注》云:"藉,借也,借民力而耕公田之谓也。"郑玄注《礼记·王制》中的"公田藉而不税"时也说:"藉之言借也,借民力治公田,美恶取于此,不税民之所自治也。"

官制:

从文献记载可以知道,商代已经建立起比较完备的国家机构,有各种职官、常备的武装(左中右三师),有典章制度、刑法法规等等。商代实行世官制度。

商王朝的职官有中朝任职的内服官和被封于王畿以外的外服官之别。内服官中又分外廷政务官和内廷事务官。最高的政务官,是协助商王决策的"相",又称"阿"、"保"、"尹"。

王朝高级官吏统称卿士。三公,则是因人而设的一种尊贵职称、并不常设。另外有:掌占卜、祭祀、记载的史,掌占卜的卜、掌祈祷鬼神的祝,掌记载和保管典籍的作册(又称守藏史、内史),武官之长的师长,乐工之长的太师、少师。

内廷事务官是专为王室服务的官员,主要是总管的宰和亲信的臣。臣管理王室各项具体事务,有百工之长的司工,掌粮食收藏的啬,掌畜牧的牧正,掌狩猎的兽正,掌酒的酒正,掌王车的车正,为商王御车的服(又称仆、御),侍卫武官亚,卫士亚旅,掌教育贵族子弟的国老,掌外地籍田的畋老。外服官主要有方国首领的侯、伯,有为王朝服役的男、有守卫边境的卫。

商代在实行贡纳制度的同时,还有劳役租"助",就是要求农人助耕公田(籍田),收获皆为统治者所得,其比例约占农人收获的十分之一。殷纣王加征赋税,用以充实鹿台和巨桥。商朝的政治理念是神权观念笼罩下的政治思想,商代统治者"尚鬼"、"尊神"。所奉行的最高政治原则,就是依据上帝鬼神的意志治理国家。

文学体系:

文字体系:

文字:

考古学家从安阳的小屯村发现了大量的甲骨文,说明殷商时代文字已经得到充分广泛的应用,发展得也比较成熟;汉字的结构在甲骨文中已经基本形成。通过对甲骨文的研究,使后人对商朝的了解更为详细可靠。

商代甲骨文兼有象形、会意、形声、假借、指事等多种造字方法,已经是成熟的文字。在出土的甲骨卜辞中,总共发现有4672字,学者认识的已有1072字。甲骨文因刻写材料坚硬,故字体为方形。而同时的金文,因系铸造,故字体为圆形。

艺术体系:

艺术:

商代的陶器有各种颜色,有些为轮制,有些则使用泥条盘筑法,陶器上常压印花纹。所知最早的中国釉料出现于商朝。此时期还有大理石及石灰石雕刻的真实与神话动物。由商代的都市可看出,当时已具中国建筑的基本形式,值得注意的聚落包括商丘、二里头、郑州商城、殷墟等,这些地点在不同时期均曾为首都。商代晚期的统治者均热衷于建立奢华的宫殿。

音乐:

自商代起,中国音乐进入了信史时代。民间的音乐和宫廷的音乐,都有长足的进步。由于农、牧、手工业的发展,青铜冶铸达到了很高的水平,从而使乐器的制作水平飞跃,大量精美豪华的乐器出现了。乐舞是宫廷音乐的主要形式。可考证的有《桑林》、《大护》,相传为商汤的乐舞,为大臣伊尹所作。从事音乐专业工作的,主要有"巫"、音乐奴隶和"瞽"三种人。有关商朝的民间音乐的材料很少,《周易·归妹上六》和《易·屯六二》就是商代的民歌。

科技体系:

天文:

商朝对于天文天象的记载、对于干支记时法的运用等在甲骨文上有所反映。商代日历已经有大小月之分,规定366天为一个周期,并用年终置闰来调整朔望月和回归年的长度。商代甲骨文中有多次日食、月食和新星的记录。

数学:

商代甲骨文中有大致三万的数字,明确的十进制,奇数、偶数和倍数的概念,有了初步的计算能力。光学知识在很早就得到应用,商代出土的微凸面镜,能在较小的镜面上照出整个人面。

服饰:

商代服饰不论尊卑和男女都是采用上下两段的形制,上着衣,下穿裳,后世称服装为"衣裳",便是源自于此。其服饰的腰身和衣袖基本上设计为紧窄的样式,长度齐膝,便于活动。古代华夏族上衣下裳,束发右衽的装束特点,就是在商代形成的。

虽然商代服饰的基本形制趋同,但实际上商朝的服饰还是具有相当严格的等级制度的,比较高级的染织品、刺绣品及装饰品都由奴隶主阶级享用,而底层的民众只能穿麻布以及与麻布同类的葛布制成的编织物。

除形制以外,商朝服饰严格的等级制度还体现在颜色的使用上。贵族的礼服,上衣多采用青、赤、黄等纯正之色,下裳多用间色,如缁、赭、绿等经过数次浸染的颜色,并且衣领,衣袖处还有镶边,日常家居则常穿缟衣,绿衣和缁衣。平民百姓的衣服就没有这么丰富多彩了。

殷商时期的装饰纹样造型,强调夸张和变形,结构以几何框架为依据作中轴对称,将图案严紧地适合在几何框架之内,特别夸张动物的头、角、眼、鼻、口、爪等部位,以直线为主,弧线为辅的轮廓线表现出一种整体划一,严峻狞厉的美学风貌,象征着奴隶主阶级政权的威严和神秘,这是奴隶社会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时代风格。

服和饰通常是搭配出现的。从殷代的出土玉石人形象可见殷代男女贵族身上还有佩玉的习惯,统治者甚至制定了一整套的玉佩制度,用以区别阶级和等级。商人玉佩的形式,一般是把玉雕琢成各种小动物形象,最常见的是一种玉鱼。

殷商时期,服饰能够出现这样的等级差别,与当时相对于原始经济而言的繁荣和技术进步密切相连。正是由于当时的经济有了一定的发展,才有可能为社会提供众多的服饰资料,统治阶级才能择其优者自用,而弃其劣者予贫民;才能够在服饰材料的质地、颜色、图案上分等论级,这就给后代的等级制度奠定了一定的基础,并在后世正式确立了章服制度。

商朝服饰至少有十二种形态:

(一)交领右衽短衣,有华饰,衣长及臀,袖长及腕,窄袖口,配以带褶短裙,宽腰带,裹腿,翘尖鞋。是为高级权贵衣着。人像"身着大领衣,衣长盖臀,右衽,腰束宽带,下身外着裙,长似过膝。胫扎裹腿,足穿翘尖之鞋。衣之领口、襟缘、下缘、袖口缘有似刺绣之花边,腰带上亦有刺绣之缘。裙似百褶,亦有绣纹。衣饰回纹、方胜纹等。

(二)交领右衽素长衣,长袖,窄袖口,前襟过膝,后裾齐足。配以宽裤,宽腰带,鞋履,腹悬一斧式蔽膝,头戴高巾帽。是为中小贵族或亲信近侍所服。此类带后裾的交领长衣,即"深衣"的先例。短发后梳至颈部往内卷,头顶中央至背脊臀部一线有扉棱饰品。穿紧身长袖花衣,衣长及足。着革制低帮平底翘头履。

(三)交领长袖有华饰大衣,衣长及足踝。配以宽腰带,上窄下宽形蔽膝,鞋履,头戴頍形冠卷。是为高级贵妇之服。头编一长辫,辫根在右耳后侧,上盘头顶,下绕经左耳后,辫稍回接辫根。戴一"頍"形冠,冠前有横式筒状卷饰,冠顶露发,冠之左右有对穿小孔,靠前也有一小孔,为插笄固冠之用。《礼记·玉藻》云:"缟冠玄武,子姓之冠也。"郑注:"武,冠卷也。"这里说的子姓殷人之冠,指此类带有横筒状卷饰之冠。穿交领窄长袖衣,衣长及足踝,束宽腰带,左腰插一卷云形宽柄器,腹前悬一过膝长的条形"蔽膝",着鞋。

(四)肩背部披格子长条巾,交迭胸前作右衽装束,下穿格子条纹长裙,腹下悬一斧式"蔽膝"。头戴格子条纹布帽冠蒙覆其发。为贵族服饰。双手拱置细腰前,双肩披格子长条巾,交迭胸前作右衽装束,下穿格子条纹长裙,腹下悬一斧式"蔽膝"。头戴布质格子条纹帽冠,齐齐罩覆额头发际及后脑,冠顶四周有缀物固冠。这类帽冠可能类于礼书中说的"缁布冠"。

(五)直领对襟有华饰短衣,长袖,衣长及臀。配花长裤,鞋履,头带頍形冠。是为贵族衣装。双手后支地,头上仰。戴圆箍形"頍",直领对襟衣,衣饰云纹和目雷纹。下着分裆裤,腹胯间有一大牛面纹。足穿高帮鞋。

(六)对襟长袍,宽长袖,衣长及足。为贵族衣装。头顶左右双髻,双手拱抱腰前,作鞠躬状,穿对襟长袍,宽长袖,衣长及足,足似穿高帮鞋。

(七)对襟华饰长袖短衣,束腰,花长裤,配花鞋。头发用某种胶类固定成高高耸起型,发梢外勾。为中下层贵族或近臣亲信形象。发式高高耸起,发梢外勾,可能是用某种胶类固定成型。穿对襟华饰长袖短衣,束腰,花长裤,着花鞋,为布帛制品。

(八)高后领敞襟长袖花短衣。是为亲信贵族之衣。头上截留短发一周,着衣,长袖窄口,敞襟,后领较高,衣下缘垂及臀部,背部衣饰云纹。着鞋。

(九)圆领长袖花短衣。配紧身花裤,帽冠。是为中上层贵族衣装。发式高耸呈尖状,十分奇特,沈从文认为其发可能用某种胶类胶固成型。头上戴有高冠,冠向后背,且向下卷,周边有扉棱突出。头之后脑部有向上弯曲之突出如虿尾的发髻。长袖窄袖口衣,下着紧身裤,遍饰云纹,臀部有一⊕纹。曲臂,手置胸前,跣足。头发上束成前后双髻,前髻高而向后下卷,后髻略小而突起。冠型高耸,周边有突棱,冠向后卷,身着长袖窄袖口衣,紧身裤,遍饰云纹,臀部也有一⊕纹,又戴一臂环。华冠周边有突棱,冠前后作直角式,与上例异,紧身衣裤饰云纹,臀部也有一⊕纹服饰与上例同,而其华冠比上例高出一倍左右。 头戴冠,冠型前高后卑,前面和上侧有扉棱,后侧平滑,冠身不透空。衣饰云纹。

(十)圆领窄长袖花大衣,衣长及小腿。是为中下层贵族衣装。头顶心梳编一短辫,垂及脑后。穿窄长袖衣,圆领稍高,衣长及小腿。衣饰蛇纹和云纹。跣足。

(十一)圆领细长袖连袴衣,下摆垂地,束腰索,衣式简而无华。是为罪隶服。可分两类:一类头顶秃光,臂被缚于背后,为男性罪隶;另一类头上盘发或束单髻,有的戴额带,臂被缚于前,双手均桎梏于拲中,是为女性罪隶。身着圆领窄长袖连袴衣,下摆垂地,腰束索,臂被缚于背后。(男)头顶收发束单髻,浑身一丝不挂,跣足,双手被枷于腹前(女)。

(十二)赤身露体或仅于腹前束一窄蔽膝,以及头部戴圆箍形"頍",或戴一扁平圆冠。乃卑民家奴形象。头戴一圆箍形"頍"。仅腹前悬一"蔽膝"。

农业:

出现了黍、稷、稻、麦等粮食作物和桑、麻、瓜果等经济作物,经济发展加快,私有制度进一步完成,商朝走向了奴隶制度占主要地位的时代。历史上把这一段时期称作"商汤革命"时期。

牧业:

商朝的农业和畜牧、养殖业发展都比较快。商人从一开始就是一农业为主的部落,商汤曾派亳人帮助葛人种地。甲骨卜辞中多次见到"其受年"(能获得丰收吗)的问语,反映商朝统治者对农业的重视。在畜牧业在商代出土的除了有六畜的遗骸外,还有象骨,说明当时北方还有训象。并且掌握了猪的阉割技术,开始了人工养淡水鱼。

手工业:

商朝手工业发展很快,青铜器的冶炼与制造都相当成熟,各种常用的器具和礼器、酒器十分精美。著名的司母戊大方鼎重达875公斤,就是其中的杰出代表。

手工业全部由官府管理,分工细,规模巨,产量大,种类多,工艺水平高,尤以青铜器的铸造技术发展到高峰。成为商代文明的象征。而且商朝人已经发明了原始的瓷器,洁白细腻的白陶颇具水平,造型逼真,刻工精细的玉石器表现了商代玉工的高超技艺。丝织物有平纹的纨,绞纱组织的纱罗,千纹绉纱的縠,已经掌握了提花技术。

商业:

商代农业和手工业的进步促进了商品交换的发展,出现了许多牵着牛车和乘船从事长途贩运的商贾。到商代后期,都邑里出现了专门从事各种交易的商贩,吕尚就曾在朝歌以宰牛为业,又曾在孟津卖饭。

军队:

商朝人口约500-700万,士兵约12至15万。

商朝的军事制度在甲骨卜辞中有较多的记载。如"□方出,王自征"(《柏根氏旧藏甲骨卜辞》.25)、"□王自征人方"(《殷契粹编》.1185)等卜辞表明,商王是最高军事统帅,有时亲自出征。王室妇女,如商王武丁的配偶妇好,也曾率军出征。高级军事领导职务由贵族大臣和方国首领担任,他们平时治民,战时领兵。甲骨文中常有"□"、"□"、"射"、"戍"等名号出现,可能表明当时军队成员已有不同的职守。士卒由贵族和平民充当,平时要练习射、御;并以田猎的形式进行演习。

"王登人五千征土方"(《殷墟书契后编》上.31.5)等卜辞说明,战时常根据需要进行"登人"(征兵),一次征发1000、3000或5000人,也有超过1万人的。兵以庶民为主,奴隶多担任杂役。

商朝除王室拥有强大的军队外,各宗族或各方国也都掌握相当数量的军队。"王其令五族戍□"(《殷契粹编》.1149)、"令多子族从犬侯寇周,叶王事"(《殷墟书契续编》.5.2.2)等卜辞表明,这些宗族或方国的军队须听从商王的调遣。商朝军队有步卒和车兵,作战方式以车战为主。战车一般由两匹马驾挽,车上有甲士3人,居中者驾车,居左者持弓,居右者执戈。车下随行徒若干人。甲骨文中也曾出现过"步伐"的记载,可能表明当时有独立的步兵队伍。

"王作三师右中左"(《殷契粹编》.597)等卜辞说明,当时军队的最大编制单位可能是师。"登百射"(《甲骨文合集》.5760)、"左右中人三百"(《殷墟书契前编》.3.31.2)、"王令三百射"(《殷墟文字乙编》.4615)等卜辞说明,当时军队的组织可能以100人为基层单位,300人为中级单位,并有右、中、左的区分。

武器:商朝军队的武器装具,据考古发掘和甲骨文记载,主要有战车、弓、箭、戈、矛、刀、斧、钺、干盾、矢镞、头盔、甲胄等,其中戈、矛、刀、斧、矢镞、头盔等是用青铜铸造的。河南安阳侯家庄1004号商王陵墓内有大量武器出土,其中有70捆矛,每捆10个,说明商朝对於武器的存放可能有一定的制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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