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探索明代戏曲音乐在创作上的群体性质。 第一节对明代戏曲地方声腔兴起现象给予梳理,描绘出戏曲音乐创作的群体性表征。这种群体创作以地域为基础,与其他民间音乐之间有着深厚的历史渊源。 第二节探讨了地理风格与音乐风格之间的联系,明确提出“语言系属”才是影响音乐创作的根本因素。语言是形成戏曲音乐的基础,也是沟通情感的纽带,在共同的语言基础之上,同地域群体创作呈现出趋于共性的音乐风格。
第二章:从华夏民族重视声乐的传统,探讨古代唱论对于明代戏曲音乐创作方式和传承方式的影响。歌唱的传统导向了古代戏曲音乐创作中“一、二度创作”的混合的现象,就传教而言则导向了“口传心授”的传承方式。
第三章:通过在明朝获得显著发展的“昆曲南北曲”的论证,以音乐学的手法考察戏曲音乐创作的变易性原则;这种曲调的依据母体进行创新性变化的手法,是一种民众的参与方式,体现出“民间性”的创作思维。
结语部分:重申明代戏曲音乐的创作性质与整个我国古代戏曲音乐的性质是相统一的,它的本质就在于民间性。这种民间性质使戏曲音乐创作呈现出一种群体共建的强调共性、交流、融合的开放性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