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剧,上海市地方传统戏剧,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一。
沪剧起源于浦江两岸的田头山歌和民间俚曲,在流传中受到弹词及其他民间说唱的影响,演变成说唱形式的滩簧。清代道光年间,浦江一带的滩簧发展为二人自奏自唱的"对子戏"和三人以上演员装扮人物、另设专人伴奏的"同场戏"。1898年,已有艺人流入上海,并固定在茶楼坐唱,称作本滩。1914年,本滩易名为申曲。1927年以后,申曲开始演出文明戏和时事剧。1941年上海沪剧社成立,申曲正式改称沪剧。沪剧是以表演现代生活为主的戏曲,其音乐委婉柔和,曲调优美动听,易于塑造现代的典型环境中的典型人物,具有浓郁时代气息和真情实感的艺术美。
代表剧目
沪剧主要剧目有《陆雅臣》《卖红菱》《十不许》《小分理》《捉牙虫》《阿必大回娘家》《女看灯》《庵堂相会》《顾鼎臣》《杨乃武与小白菜》《啼笑因缘》《阮玲玉自杀》《空谷兰》《冰娘惨史》《雷雨》《魂断蓝桥》《叛逆的女性》《碧落黄泉》《铁骨红梅》《大雷雨》《蝴蝶夫人》《罗汉钱》《为奴隶的母亲》《少奶奶的扇子》《星星之火》《芦荡火种》《红灯记》《张志新之死》《一个明星的遭遇》《明月照母心》《今日梦圆》等。
历史
沪剧是上海地方戏曲剧种。清嘉庆年间,吴淞江和黄浦江两岸农村有山歌,又称东乡调。以后出现滩簧,又称花鼓戏。到同治光绪年间,表演演员有上、下手,成为自奏自唱"对子戏"。
同治七年(1881年),遭江苏巡抚严禁。
光绪五年,滩簧艺人许阿方等在上海各县乡镇上海县城新北门、十六铺一带卖艺。光绪二十五年(1899年),许阿方、庄羽生等8人在公共租界升平茶楼登台坐唱演出。滩簧有别于在上海演唱的苏滩等,称本地滩簧,简称本滩或申滩。
1914年,演员施兰亭、邵文滨、丁少兰等发起组织振兴集,将本滩易名为申曲。
1915年后,申曲进入游乐场演出。
1918年起,施兰亭等率班巡回演出于天津、北京、武汉等地,扩大申曲影响。
1925年,文明戏演员范志良等转人申曲班子,导入文明戏剧目,演出实行幕表制。编排反映上海现实生活的《离婚怨》,开创申曲演时装戏的先例
唱腔
沪剧音乐委婉柔和,曲调优美动听,唱腔主要分为板腔体和曲牌体两大类。板腔体唱腔包括以长腔长板为主的一些板式变化体唱腔,辅以迂回、三送、懒画眉等短曲和夜夜游、紫竹调、月月红等江南民间小调。曲牌体唱腔多数是明清俗曲、民间说唱的曲牌和江浙俚曲,也有从其他剧种吸收的曲牌及山歌、杂曲等。
伴奏乐器
沪剧的伴奏乐器,从对子戏时的一把胡琴、一副板和一面小锣,到20世纪40年代时较大的沪剧团已使用五至七、八件乐器伴奏。以竹筒二胡为主(俗称"申胡"),辅以琵琶、扬琴、三弦、笛、箫等,属于江南丝竹类型配备,也采用支声复调手法演奏。后吸收了少数广东乐器,使一些江南丝竹乐及广东乐曲的音调融入唱腔过门中。
表演
沪剧的表演艺术,没有那种配合虚拟夸张的程式动作及伴奏念白的各种锣鼓点子的运用,打击乐很简单,并有在静场及某些情节中奏一段民间乐曲作为气氛音乐的做法。建国后,有的剧团在民乐基础上吸收了西洋乐器的弦乐、木管乐(有时还有铜管),组成中西混合乐队;有的还设置电声乐器,应用复调、和声以管弦乐技法配器,向新歌剧及电影音乐借鉴,戏剧配乐和剧情紧密配合。与此同时,发展了前奏曲、幕间曲及贯穿全剧的主题音乐的运用。
沪剧是以表演现代生活为主的戏曲,其表演首先接受了戏曲传统表演特色,即唱、做、念、舞。在此基础上加强对现实生活的深人体会,又广泛吸收新歌剧、电影、话剧以及其他剧种可以借鉴的表演方法,并与音乐、布景、灯光、服饰融为一体,塑造现代的典型环境中的典型人物,具有浓郁时代气息和真情实感的艺术美。
行当
不同时期沪剧的脚色行当各有不同。对子戏时期一生一旦居多,同场戏时期有了生行、丑行的分别。生行包括小生、老生,小生又分正场小生、风流小生。旦行又名包头,分正场包头、娘娘包头、花包头、老包头、邋遢包头等。当时由于班社人手少,演员往往需要串扮。随着沪剧表演向文明戏、话剧靠拢,其脚色行当的分类日渐淡化,动作、念白均未形成行当程式,演唱也都使用真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