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具有“同质性”、“未分化性”的传统社会结构日渐消解,“异质性”、“分化性”成为了现代社会结构的基本特质。传统社会的道德一致性也日渐为多元道德价值所取代,社会的道德统一性面临前所未有的“合法性危机”,道德共识问题也随之产生。道德的多元合理性对于人性释放、个性发展以及平等自由等观念的滋长无疑有着一定的积极意义,但多元合理性也容易导致人的“原子化”样态,容易引发社会冲突。于是,对于多元社会中“我们应该如何生活在一起”的“现代性”反思,便成为了学界长期以来始终关注的热点问题。就中国社会而言,伴随着社会的多元化转型,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基本结构也在发生着重要变化,利益多元化等诸种因素所导致的道德的“现代性”问题——道德价值观多元化,已是不争的客观现实。如何建构公民道德共识以实现社会的真正和谐已然成为了当代中国社会的重大理论和现实课题。本论文正是立足于当代中国道德多元化的现实,力求对当代中国公民道德共识及其建构问题展开较为深入的研究。 关于道德共识问题的研究,可以从两种维度展开:一是如何达成“道德共识”的维度。这一维度的研究主要是立足于社会政治公共生活,探究道德主体间如何通过民主商谈、讨论、争辩等程序就某种具体公共问题达成共享性一致意见;二是立足于中国国情,从国家意识形态的角度探讨公民道德共识建构问题,亦即从公民道德建设的维度展开研究。本文的写作是基于第二个维度,之所以如此,一是因为基于第一个维度的研究从学科而言是属于政治哲学的论域,其理论支撑主要是罗尔斯的“重叠共识”和哈贝马斯的“商谈共识”,这与本文基于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理论立场相去较远;二是因为自改革开放以来,从“两个文明”思想的提出至今,在公民道德建设层面所采取一系列重大举措“实际上都是形成最大限度的道德共识和普遍伦理精神的努力”。因此,从公民道德建设的视阈探讨公民道德共识及其建构问题与本文基于唯物史观的理论立场更加契合。 本论文认为,道德共识实质上是一个动态发展的过程。在多元化社会语境下,“共识”作为社会一般意义上的一致性认识,应该是在合理正视和尊重道德价值多元前提下的关于道德的一种基准性认识,抑或构建和谐社会不可或缺的“底线共识”,而不宜“人为拔高”,否则有可能导致道德共识的乌托邦。当然,社会主义形态下的道德共识应该有着某种价值指引,这是道德进步的重要内驱力,也是更高层次“道德共识”得以形成的价值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