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文学理论教材对文学体裁大多采用四分法,但基本上是从语言运用、艺术形象的塑造等方面来立论。其实,这些特征有着深层的思维方式和情感表达方式上的差异作为内在基础。小说和剧本作为以叙事为主的作品,在形象塑造上侧重时间上的先后顺序和逻辑上的因果关系,适合表达多元错位的、动态复杂的情感;诗和散文作为以抒情为主的文学作品,在形象塑造上注重意象的空间组合,注重空间上的共时性,适合表达较为单一和同质的情感。四种文学体裁应从整体上进行观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