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共分五章,探讨先秦时期的射、御,现将论文内容分章简述如下:第一章探讨射、御在先秦的特殊地位。先秦时期,射、御首先是作为一种实用性技能出现的。射,《说文》云:“弓弩发于身而中于远也。”御,《说文》云:“使马也”。射源自于上古时期的渔猎活动,车作为出行工具,在三代时也已出现。射和御都属于先秦时期生产生活范畴。射作为狩猎方式,自古有之。相同地,以车代步,夏代即有出现。实用技能的普适性,使得射和御出现在先秦社会的诸多方面。先前时期,对于天子、诸侯、卿、大夫、士来说,射、御都是必须要掌握,并伴之终生的技能。而且,射的象征意义也尤为重要。相比之下,御的象征意义并不如射丰富。同时,射的地位要高于御,射可以上升成为国家大礼,而御只是国家政治生活中“缘饰”化的小礼。第二章探讨射、御与先秦军事的关系。最初,射、御作为生活中实用的技术,和田猎、军事紧密相关。先秦时期,射、御在有关田猎的“大蒐礼”中占有重要位置,不仅是因为捕获猎物需要高超的驾驶车马的技艺,以及精准的弓射技能,而且车在田猎中可以驱赶野兽,同时是表示狩猎有度的象征。射、御和战争活动有关的记载多在《左传》中。《左传》记载中常有因射伤、射杀人而对战争局势产生影响的事例。在西周时期,礼崩乐坏,射、御之礼已经开始走向衰败,而随着各诸侯国之间的战争,射、御作为强有力的进攻手段,日趋重要。这一章主要写先秦军事活动中所见射、御。第三章探讨射、御与先秦礼制之间的关系。《礼记·礼运》有云:“夫礼,先王以承天之道,以治人情,故失之者死,得之者生……是故夫礼必本于天,殽于地,列于鬼神,达于丧、祭、射、御、冠、昏、朝、聘。故圣人以礼示之,故天下国家可得而正也。”射、御与先秦礼制有关的记载,现存于《仪礼》《周礼》《礼记》当中,如《仪礼》中《乡射礼》《大射礼》篇,《周礼》中《射人》《司弓矢》《缮人》等篇,《礼记》中《射义》《投壶》篇,这些是研究先秦射礼的基础。射自殷商前期开始入礼,在两周时期发展为最为成熟的大射礼、燕射礼、乡射礼、宾射礼,一直延续至春秋时期的投壶礼。射礼在先秦时期占有比较重要的地位。因社会的需求,射与社会多个方面相关。与射礼相比,御在礼书的相关记载较为稀少,目前仅有《周礼·春官》中的《巾车》到《车仆》,《周礼·夏官》中的《戎右》到《圉人》,以及《礼记·曲礼上》的部分对礼制中的御有记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