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文献资料法等,以《周礼》为基础研究先秦时期我国掌管射箭运动的官职设置。射箭在当时已不是一项单纯的体育活动,而是一种重要的社会文化现象。当时的国家掌管着王室、诸侯和乡社的礼射活动,各级学校的习射教育活动以及各种田猎中的射箭活动,同时还负责射具的制作、分发和保管等,从而形成了一个庞大的管理射箭运动的官制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