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歌在其产生的初期是与音乐、舞蹈等艺术形式并生合一的,具有相当强的实际功用性。西周时代我国诗乐关系进一步发展,诗乐与礼制结合,与仪式结合,与政教结合,形成蔚为大观的礼乐文化。文化的发展与繁荣直接通过礼乐制度的发展和完善表现出来,礼的完备就标志着融合了多方面艺术文化的“乐”的繁荣,也就标志着作为“乐”的文字内容的诗歌的繁荣。《诗经》就是在这样的礼乐文化氛围下产生的精神产品,《诗经》中的作品大都具有各类“乐”的性质。其中《大雅》这组诗歌,绝大部分是颂美作品,它们产生于王朝畿内,由周朝乐师配乐、组编,用于王朝重大仪典,同时起到颂美垂诫的政教作用。《大雅》这组诗从内容选择,从情感体现,从叙述视角、用词规格、叙事模式上都与《国风》、《小雅》和《颂》三辑中的作品不同,它整体呈现出一种“浑厚大淳”的“王朝正声”气派。以往的《诗经》研究一向忽略这部分颂美作品的研究,既没有充分认识到这些颂美作品的时代意义和艺术价值,更没有从整体上来探讨这一组诗所具有的自身风格。本文细致的将《大雅》颂美诗作以分类,按照内容、叙述角度的不同分为颂祖作品、叙事颂史作品和颂时作品,然后详细研究了它们的内容涵盖和内部结构。最后,本文分析了《大雅》颂美诗各部分作品在语言运用、艺术手法、叙事模式、抒情脉络等方面体现出来的艺术成就和特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