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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第三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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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尚贤,使民不争;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不见可欲,使民不乱。是以圣人之治也,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恒使民无知、无欲也。使夫知不敢、弗为而已,则无不治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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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
注解 |
不上贤①,使民不争; 不贵难得之货②,使民不为盗③; 不见可欲④,使民不乱。 是以圣人之治也,虚其心⑤,实其腹,弱其志⑥,强其骨,恒使民无知、无欲也。 使夫知不敢⑦、弗为而已⑧,则无不治矣⑨。 |
①上贤:上,同“尚”,即崇尚,尊崇。贤:有德行、有才能的人。文献[11]不争:不争夺权位、功名、利禄。 ②贵:重视,珍贵。货:财物。 ③盗:窃取财物。 ④见(xian):通“现”,出现,显露。此是显示,炫耀的意思。 ⑤虚其心:虚,空虚。心:古人以为心主思维,此指思想,头脑。虚其心,使他们心里空虚,无思无欲。文献[11]无非分之想。 ⑥弱其志:使他们减弱志气。削弱他们竞争的意图。 ⑦敢:进取。文献[11]本句译为使有智识的人不敢妄动。 ⑧弗为:同“无为”。 ⑨治:治理,此意是治理得天下太平。 |
原文 |
译文 |
不上贤①,使民不争; 不贵难得之货②,使民不为盗③; 不见可欲④,使民不乱。 是以圣人之治也,虚其心⑤,实其腹,弱其志⑥,强其骨,恒使民无知、无欲也。 使夫知不敢⑦、弗为而已⑧,则无不治矣⑨ |
不推崇有才德[贤能]的人,就可以使人民不互相争夺功名利禄;不看重难得的财物,可以使老百姓不去偷窃;
不显耀足以引起贪心的事物,就可以使人的本心不被迷乱。
因此,圣人的治理原则是:排空百姓的心机,填饱百姓的肚腹,减弱百姓的竞争意图,增强百姓的筋骨体魄,经常使百姓处于没有智巧没有贪心欲望。
让那些有才智的人也不敢妄为造事。
圣人按照“无为”的原则去做,办事顺应自然,那么,天下就不会不太平了。[本部分译文参照了文献11] |
「评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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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标榜圣贤,使世人不起争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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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弼「道德经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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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弼,字辅嗣,系刘表之曾外孙,生于公元226年(魏文帝黄初七年),死于公元249年(魏齐王嘉平元年),享年24。三国曹魏山阳(今河南焦作)人,其作品主要包括解读《老子》的《老子注》 、《老子指略》及解读《周易》思想的《周易注》、《周易略例》 四部。由于《道德经》的原文逸散已久,王弼的《道德经注》曾认为是《道德经》的唯一留传,直到1973年中国政府在马王堆发现《道德经》的原文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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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